1937年
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历史系,获学士学位
1937年—1949年
无锡茂新面粉厂经理,解放前夕支持父亲拒绝国民党将荣氏资产搬迁台湾的要求,坚决留在上海搞实业
1947年一1950年
上海申新纺织印染第二、三、五厂,无锡茂新面粉厂,合丰染织公司,天元实业 公司,开源机器厂总管理处总经理
1950年一1955年
上海申新纺织印染公司总经理、华东军政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委员
1950年一1966年
上海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
1953年一1993年
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、主席
1954年一1983年
第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
1957年一1966年
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副主任委员、上海市副市长
1978年一1983年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
1979年一1982年
中信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、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顾问、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顾问
1983年一1993年
中信公司董事长,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,中国孔子基金会中信公司董事长,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,中国孔子基金会名誉顾问,第六、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
1985年
对外经贸大学校董事会名誉主席、江南大学名誉董事长、暨南大学校董事会董事长
1993年3月一1998年3月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副主席
中国现代民族工商业者的杰出代表
荣毅仁同志是第一至八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四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第六、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会长,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,第三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,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在担任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领导职务期间,他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,参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。他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考察工业、农业、国有企业和民营、合资、合作企业,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。1993年3月当选国家副主席后,荣毅仁同志出席各种重要国务活动,会见外国领导人和重要外交使节,曾出访美国、英国、日本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缅甸等国家,与不少国家的领导人和实业界知名人士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他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期间,积极为基本法的起草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他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,为振兴中华、祖国统一作出了杰出的贡献。
伟大的爱国主义、共产主义战士
荣毅仁同志青年时代就立志办好实业,报效祖国。新中国成立后,他坚决拥护和接受共产党的领导,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。他积极捐献大量财物支持国家各项事业,特别是他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,在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起到了带头作用,为新中国的工业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,赢得了普遍尊重,被称为“红色资本家”。
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荣毅仁同志坚决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政策,在邓小平同志的支持下,率先提出引进技术、管理,发展金融、贸易的意见,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。
1985年7月1日,荣毅仁同志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,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。
荣毅仁同志担任国家副主席期间,为国家的发展呕心沥血、殚精竭虑,充分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他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,仍然热切关注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,他坚决拥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,深信中国将更加繁荣富强。
卓越的国家领导人
荣毅仁同志是第一至八届全国人大代表,第四、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,第六、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,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,第三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,第五届全国政协副主席。在担任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领导职务期间,他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,参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协商。他深入基层,深入群众,考察工业、农业、国有企业和民营、合资、合作企业,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。1993年3月当选国家副主席后,荣毅仁同志出席各种重要国务活动,会见外国领导人和重要外交使节,曾出访美国、英国、日本、葡萄牙、西班牙、缅甸等国家,与不少国家的领导人和实业界知名人士结下了深厚的友谊。他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“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期间,积极为基本法的起草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他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,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、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,为振兴中华、祖国统一作出了杰出的贡献。